关于评选2018年度东吴教育人才的通知
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吴教人〔2018〕18号
关于评选2018年度东吴教育人才的通知
各学校、直属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吴中区委《印发〈关于实施“东吴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吴委发〔2016〕38号)、区委办《印发〈东吴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等文件的通知》(吴委办〔2016〕26号)精神和要求,区人才办和区教育局将开展2018年度东吴教育人才评选工作。现就评选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吴中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部门中在职在岗教师、教研人员和校长(园长)。
二、评选类别
2018年评选的类别为东吴教育名家、东吴教育领军人才、东吴教育青年拔尖人才三类。教师按学段学科申报,校长按学校类别申报。
三、评选条件
符合《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均可申报。
四、推评程序
各单位成立“东吴教育人才”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推荐组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推荐: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人员向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
2.单位审核。单位按照文件规定,做好申报人资格审核,及申报材料的验证工作。
3.单位推荐。各单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申报人员在本单位进行教育教学成果展示,并召开由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全体教代会代表以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民主测评会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同意”人数超过85%以上者,由学校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在本单位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在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向区教育局上报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同时上报推荐人选产生的工作程序及总结。各学校推荐的人数不限,但必须符合评选的基本资格和条件。
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经区教育局组织专家筛选评审,择优提出建议名单,并报区人才办审定同意后,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认并奖励资助。
五、时间安排与有关要求
1.2018年东吴教育人才评选推荐活动于5月启动,5月底前完成学校推荐,暑期完成评审和公示,并在当年的区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
2.开展2018年东吴教育人才评选表彰活动,有利于提升全区广大教师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吴中教育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对营造良好的教育人才成长环境,激励广大教师敢于超越、开拓创新、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再创新佳绩,为推动教育吴中品牌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力宣传,精心组织、坚持标准,规范程序,真正把本单位最优秀的候选人推荐出来。
3.报送的材料要真实、按时,佐证材料装订成册,纸质复印件需完备验证手续(每份材料需加盖验证单位公章,审核人和单位主要领导要签名)。各单位应于5月31日前,将东吴教育名家、东吴教育领军人才和东吴教育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材料(附件2、3还需电子文档)报送区教育局人事科左兴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1.东吴教育人才计划实施细则
2.2018年度东吴教育人才申报表
3.2018年度东吴教育人才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4.教师教学质量状况和学生满意度测评一览表
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苏州市吴中区教育局 | 2018年5月1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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